更新时间: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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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62797-T-491《微细气泡技术 微气泡的表征 第2部分:浸入式原位动态图像法》,该标准关于微细气泡的表征,适用于诸多科研方向、第三方检测和产业应用场景。
【18】20262799-T-491《微细气泡技术 水处理应用 第2部分:大肠杆菌消杀法评价微细气泡灭菌性能》,该标准适合食品、生物和畜禽养殖应用方向。
【19】20262781-T-491《微细气泡技术 水处理应用 第4部分:错流膜过滤系统中微细气泡水防污性能评价》,该标准适合水处理行业。
【27】20262768-T-491《微细气泡技术 水中微细气泡分散体系气体含量的测量方法 第3部分:臭氧含量》,该标准涉及工业氧化,同样较多应用于水处理行业。
【33】20262659-T-491《微细气泡技术 超细气泡分散液剪切黏度的测量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工艺环节设计和过程工程控制。
为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现广泛征集工作组成员,欢迎有关单位及专家的参与。具体要求、方式、权利和义务如下:
1. 起草单位构成:
① 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单位(生产者);
② 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应用单位(消费者);
③ 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
2. 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① 将单位列入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名单;
② 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列入国家标准起草人名单 (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列名1人);
③ 标准起草单位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④ 优先参与我司主导的相关国家标准(GB)起草工作;
⑤ 优先参与我司主导的相关国际标准(ISO)起草工作;
⑥ 申请成为全国微细气泡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测与表征工作组委员(TC584 / WG2)。
3. 起草单位承担义务:
① 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 能够提供本单位相关资源及成果,为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奠定基础;
③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